9月10日,歌手宋富因口腔癌去世,年仅36岁。宋富曾在社交平台上称自己的口腔癌是槟榔引起的,并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槟榔”。近日,“36岁歌手嚼槟榔六年死于口腔癌”的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舆论场上禁售槟榔的呼声再起。据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日,上级要求浙江省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带有食品包装和标签的槟榔制品。如果商家后来卖槟榔,相关部门会进行处罚。
三年前,一篇名为《千亿“软性毒品”槟榔,和正在上瘾的6000万中国人》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文中将槟榔描述为“软药”,并指出其“有害而无益”,引发网友对槟榔对口腔健康危害的热议。近年来,禁止销售槟榔的社会呼声很高。此次,歌手宋富成为槟榔受害者,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槟榔危害的讨论。越来越多的槟榔销售被禁止是可以预见的结果。
事实上,浙江这次义务禁售槟榔并不是临时决定,而是酝酿已久的措施。政府相关部门禁售槟榔,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大力支持和掌声,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主流声音。但也要看到,槟榔在一些地方被视为特色食品,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产业链。禁售槟榔必然会影响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难免会有反对的声音。不仅仅是这次浙江的强制禁售,之前一些地方也出台过类似的措施,也引起了不同的声音。就连之前的槟榔广告停播也饱受争议,推广起来相当困难。
有人认为槟榔是一级致癌物,让一些人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因此禁止其销售是合理的。但不理解也不支持禁令的人认为,仅仅因为槟榔是一级致癌物就禁止是不够的。因为尼古丁、咸鱼、熏制食物、与酒精饮料一起食用的乙醛等。烟草中是否都是一级致癌物,相应商品是否应该下架禁售?含致癌物的食物不仅仅是槟榔。如果其他一级致癌物卖不出去,就不要选槟榔。比如,对于含有致癌物的食物,提倡减少食用,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癌症,这是合理的。
表面上看,这种说法很有道理,但实际上,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级致癌物,还因为它目前还不是食品。这是因为2020年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从此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就没有了依据。虽然槟榔在陷入尴尬境地后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既然槟榔已经被清除出了食品分类目录,那么将其作为食品在市场上销售就不合适了。所以下架禁售是很正常的选择。
而且《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只要做了这个修改,任何以槟榔为食品的广告或其他营销活动都将失去合法性。将槟榔作为食品生产销售,应视为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统一对槟榔的看法,进而化解纷争,早日启动全面禁售槟榔的行动。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探购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anbigo.com/n/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