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李大川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在核酸检测机构审批准入、人员资质管理和质控质评方面建立了规范的制度体系,实行了核酸检测全流程监管。具体是在严格核酸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工作、加大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监督管理力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同时,加密实验室质控质评频次,重点强化核酸检测退出机制的落实。对核酸检测机构实行“红绿灯”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上述要求,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对于不同违规情形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核酸检测资质,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保证检测质量。
对于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并按照第三版区域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做好核酸检测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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